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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金榜题名”奖励基金的规定
上传时间:2014-05-08   作者:

随着航星集团的发展壮大,企业文化越来越凸显出不可替代的作用,文化与发展相伴相生,如影随形,其软实力逐渐成为企业发展的原动力。而人文关怀作为航星集团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不仅凝炼在企业精神和经营理念当中,也成为党委制定惠民政策的依托和根本。为践行科学发展观活动“人民群众得实惠”的要求,体现集团关怀文化的主导思想,把社会最关注、职工最关心的问题作为企业党委工作的要点。经集团党委研究决定,制定《关于设立“金榜题名”奖励基金的规定》,规定如下:

 

一、设立金榜题名奖金,从今年开始奖励每年高考录取的员工子女。

1、凡考取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两所高校的员工子女给予重奖;

2、凡考取全国一百所211工程类院校的员工子女,每人奖励1000元;

3、凡考取二本以上其他院校的员工子女,每人奖励500元;

4、凡考取三本及统招专科(不含民办专科)院校的员工子女,每人奖励200元。

二、员工及子女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到企业登记,并提供复印件留存备案。

三、召开座谈会,发表祝贺信向员工及子女表示祝贺。

届时,集团将邀请员工及子女到企业座谈,向录取的每个员工及子女发出《祝贺信》,表达关怀之情,并寄予学业有成、报效祖国的重托。

  集团将与录取员工子女的高校沟通联络,为培养祖国建设的合格人才共同努力。

四、本《规定》中的“员工”指已与企业建立正式劳动合同关系的集团所有员工。

请员工向其子女转达集团党委的政策规定,希望员工子女刻苦学习、珍惜机会,以优异的成绩取得高考的圆满成功。

 

                   中共锦州航星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00九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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