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锦州东港物流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1年3月24日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
锦州东港物流中心
(2)项目简介:
国务院2009年7月 通过了《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规划强调,加快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实际,充分考虑现有开发强 度、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着力优化空间布局,并将“整合沿海港口资源,全面提高航运、物流等服务能力和水平”写入了规划中。
根 据锦州市龙栖湾新区规划,锦州东港物流中心项目选址于辽宁省锦州市龙栖湾新区,紧邻滨海大道。本项目将依托锦州市的区域优势,通过对锦州市宏观物流调控、 微观物流组织管理以及人才培养、资产整合、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等方面工作的全面实践,有效地提高锦州市经济发展的对外交流环境和内部协调条件,支持锦州市保 持经济发展的强劲后劲和健康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秩序,从而实现支持锦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最终目标。
项目填海面积47.7766hm2,运输能力3000万t/a,总投资额82642.37万元。建设工期2年。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锦州东港物流有限公司
电话:0416-3855852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黄海大街1号
联系人:李月霞
E-Mail:lyx0417302@sina.Com
(邮件注明:锦州东港物流中心项目公众意见)
3.环境影响平级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研究所
电话:0411-84783507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凌河街42号 邮编:116023
联系人:赵文奎
E-Mail:wkzhao@nmemc.gov.cn
(邮件主题请注明:锦州东港物流中心项目公众意见)
4.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环 境影响评价单位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研究与建设项 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及其它文件,进行初步环境状况调查和初步工程分析;进行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内容与评价重点,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 价的工作等级;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方案;进行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公众参与调查,环境经济损益分析,提出环境保护建议和措施,给出 评价结论,最后编制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该项目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主要征求内容如下:
(1) 对于该项目是否认可(赞成 基本赞成 无所谓 不赞成);如果不赞成,提出主要的意见;
(2) 该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和投入运营后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3) 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4) 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欢迎对该项目从环保角度提出宝贵建议与意见。(参与者最好留下姓名、住址/单位和联系方式。)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发表对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附:锦州东港物流中心项目公众意见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