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栖湾游艇餐饮、购物中心项目填海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 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规范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现将“龙栖湾游艇餐饮、购物中心项目填海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相 关信息予以公布,请广大公众踊跃参加,多提出该工程建设海洋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与建议,以便完善该工程的开发建设,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龙栖湾游艇餐饮、购物中心项目填海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
工程概况:
龙栖湾游艇餐饮、购物中心选址锦州市龙栖湾新区南部海域,辽宁省滨海公路南侧的浅海和潮间之上,东侧紧邻锦州航星物流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本次项目申请填海造地面积47.5064hm2。项目建设总投资88204.84万元。本项目主要由陆上功能区、海上游乐功能区两部分组成,其中陆上功能区由餐饮、特色购物、游乐园三部分组成,形成一个旅游产品丰富,旅游特色鲜明,旅游功能齐全的综合性旅游胜地。
本工程施工期的海洋环境影响主要填海造地将占用部分海域,造成该海域的海洋生境丧失,底栖生物死亡,减少浮游植物的生存空间;水工构筑物及生产、生活建构筑物的施工,将会产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等。运营期的污染主要为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
工程建设针对可能出现的海洋环境污染将采取一系列海洋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重力流管道收集并经过化粪池处理后,采用吸污车不定期送运至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采用车运至锦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锦州航星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锦州市松山新区黄海大街1号;邮编:121219;联系人:李月霞;联系电话:0416-3855852;E-mail:595629213@qq.com。
三、设计单位和联系方式
锦州市经纬工程咨询公司;地址:锦州市凌河区延安路四段九甲;邮编:121000;联系人:杨凌;联系电话:0416-2128689。
四、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研究所,大连市沙河口区凌河街42号,邮编:116023;联系人:伊辉延;电话:0411-84782575,传真:0411-84782536;E-mail:hyyi@nmemc.gov.cn。
五、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研究国家和辽宁省、锦州市有关法律文件、与建设项目有关文件——海洋环境现状调查、建设项目工程分析——海洋环境影响预测及分析——海洋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公众参与——评价结论。
主要工作内容:调查、监测评价范围内的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和海洋环境质量现状并分析评价,对本项目建设带来的各种海洋环境影响作定性或定量的预测分析,提出适当的海洋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及公众参与调查方式
主要事项包括:公众对拟建项目的总体看法和态度、项目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和谐发展、项目建设与营运期可能产生的海洋环境影响,以及项目建设、营运期采取的海洋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等。
公众参与调查方式:问卷调查、政府部门走访调查、网上公示、登报等形式。
公众可通过如下形式,向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对拟建工程海洋环境保护等方面要求和建议。
①取打电话或传真的形式
电话:0411-84782575,传真:0411-84782536;
②采取发电子邮件的形式
电子邮件信箱:hyyi@nmemc.gov.cn。
③采取信函的方式
大连市沙河口区凌河街42号,邮编:116023;联系人:伊辉延
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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