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集团荣获“市松山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本报讯 近日,由锦州市松山新区组织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评选结果揭晓,我集团荣获“2012-2013年度松山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这是我集团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取得的又一丰硕成果。
文明单位建设活动,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为了扎实深入地开展好这项活动,锦州航星集团秉承“以事业凝聚人,以创新吸引人,以爱心团结人,以机制稳定人”的人才发展战略,着力在培养出一批管理人才和岗位技术能手,使全员素质得到全面提升。在育人上,集团注重员工的培养、转化和融合。一方面通过老同志的传、帮、带,引领年青员工在技术和经验上逐步走向成熟,避免了出现人才脱档的现象;另一方面,集团每年对新入职员工就集团发展历史、保密知识、安全生产知识及专业技能等方面进行培训,通过培训可以使新员工迅速了解企业文化,尽快进入工作角色。另外,集团为了提高员工专业知识水平,加大投资与大连海事大学合作,在集团内创办了在职定向培养工程硕士的研究生班,今年11名研究生顺利毕业,将为集团的可持续发展注入力量。
在创建活动载体方面,集团党委组织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理论知识、企业文化相关知识、安全生产知识等知识竞赛,通过竞赛使广大员工增强爱党、爱岗、爱企意识,教育员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人生观和事业观。集团提出的“精品与人品同在,盈利与赢心共存”的经营理念,充分体现了党委以人为本的文化核心。按照集团制定的“奖励高考员工子女政策”继续召开金榜题名奖励表彰会,鼓励员工子女学业有成,报效祖国;按照“重奖劳模、先进政策”,召开职工大会和党员大会,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激励员工思进取、讲贡献、树正气;按照“员工购车管理办法”解决员工上下班路途远的难题……职工群众从以人为本的氛围中感受到了家的温馨,企业的感召力、凝聚力不断增强。
为了弘扬我集团多年来凝练出“不畏困难、承载责任、勇于探索”的企业精神,宣传我集团两个文明建设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扩大我集团的对外影响,我们加大了宣传报道力度。首先是大力总结了我集团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典型的先进事迹,在厂报上整版进行宣传。通过对树立典型的宣传报道型,做到了远学有目标,近学有榜样,形成了一个学先进、做贡献的热潮。再次是加大了对外宣传报道力度,配合省市电视台合作拍摄并播出专题片,先后在省市电视台和北京天安门广场播出。编辑稿件在《辽宁日报》、《锦州日报》、《锦州晚报》、《锦州商报》等报刊上进行了刊登,展示了航星集团职工的风貌,扩大了我集团的影响和知名度,增强了职工的自豪感和责任感。再次是我们在集团内部利用广播系统及时报道集团新闻,利用厂报、电视、多媒体、电子屏等多种宣传载体播放企业组织、参与的各项活动,加强集团员工对企业的了解,提高企业的凝聚力。
锦州航星集团将继续按照省级文明标兵单位的标准,不断探索和开创企业的精神文明建设,用良好的精神风貌推动集团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为锦州市乃至我省的经济发展贡献力量。